首页 资讯 正文

“善意”提供公民个人信息?警惕“沉睡中”的法律风险!

体育正文 147 0

“善意”提供公民个人信息?警惕“沉睡中”的法律风险!

“善意”提供公民个人信息?警惕“沉睡中”的法律风险!

这样的“行业惯例”你认可么(me)? A:“哥,我(wǒ)最近刚开了家装修公司,能(néng)不能‘分享’点客户信息给我?” B:“没问题,这些都是刚买新房的潜在(qiánzài)客户,我们互相帮助(hùxiāngbāngzhù),共同致富!” 不少人意识到非法买卖公民(gōngmín)个人信息可能(kěnéng)涉嫌违法犯罪,但很多人却不了解非法提供、收受或者交换公民个人信息的违法性。 近日,公安机关(gōngānjīguān)网安部门就处理了一起因非法获取公民个人信息被依法处罚的案件(ànjiàn),一起来看看案件经过。 江西(jiāngxī)赣州公安网安部门在(zài)办理涉嫌侵犯公民个人信息案中发现,江西某家居装饰有限公司为开展业务, 以找同行(tóngháng)分享等方式非法获取购房业主信息,信息涉及业主的姓名、联系电话、详细住址等。其行为涉嫌侵犯公民个人信息。公安网安部门迅速启动查处(cháchǔ)。 经查,该公司为推销产品,存在以非法方式获取(huòqǔ)个人信息的行为。 公安网安部门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(wǎngluòānquán)法(fǎ)》第四十四条第一款、六十四条第二款之规定,对该家装公司进行了行政处罚。 江西赣州公安网安部门在工作中发现,某装饰工程有限公司(gōngsī)电脑存有新购(xīngòu)楼房业主的个人信息。经查,该公司员工为联系客户增加(zēngjiā)业绩,向同行获取了一些新购楼房业主个人信息,这一行为被视为(shìwèi)“行业惯例”,被公司负责人“默许”。 网安(wǎngān)部门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(fǎ)》第四十四条第一款、六十四条第二款之规定,对该装饰工程公司进行了行政处罚。 个人信息不是“行业共享的(de)蛋糕”,而是受国家法律保护的公民基本权利。任何(rènhé)以“惯例”为名(wèimíng)的信息倒卖、共享行为,终将付出法律代价。 请装修从业者加强行业自律,警惕“沉睡中”的法律风险,严守法律底线;市民朋友(péngyǒu)提高警惕,共同(gòngtóng)筑牢信息安全的防线!
“善意”提供公民个人信息?警惕“沉睡中”的法律风险!

欢迎 发表评论:

评论列表

暂时没有评论

暂无评论,快抢沙发吧~